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注册会计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3.已经取得全科合格者。
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考试免试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执行。
(一)注册并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应当于2019年4月1-4日、8-30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点击进入网报系统,按照报名指引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首次报名人员还应进行注册并上传符合要求的本人最近1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非首次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如发生变动,应当重新填写。
无法上传照片的报名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报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简称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详见网报系统中有关各省报名信息)进行现场采集。
符合综合阶段考试报名条件,但不能进行报名的人员,可向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查询办理。
(二)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原则上由网报系统根据身份证件信息链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持国(境)外学历的报名人员(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填报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编号,由中注协、省级注协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的学历信息认证,将由中注协于2019年8月16日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
2. 持非居民身份证(如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者以军校毕业学历、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作为报名条件的首次报名人员,或者网报系统无法认证学历的首次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携带本人签名的报名信息表、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到报名所在省级注协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 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资格不予通过。
(三)交费。
1. 完成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以及无需进行资格审核的报名人员、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在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通过网上支付交纳考试报名费。交费完成视为报名程序完成。
2.报名费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3. 交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20:00。交费手续完成后,所报考科目及相关信息不能更改,且报名费不予退还。
4. 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完成交费手续后,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可在2019年8月19日后登录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报名资格未通过或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2019年注册会计师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4日、8-30日。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发布的《2019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考试科目及时间
综合阶段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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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满分 | 合格标准 | |
2019年8月24日 | 3.5小时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评(试卷一)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8月24日 | 3.5小时 | 职业能力综合测评(试卷二) | 100分 | 60分 | |
专业阶段考试 | |||||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满分 | 合格标准 | |
2019年10月19日 | 2.5小时 | 审计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10月19日 | 2.5小时 | 财务成本管理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10月19日 | 2小时 | 经济法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10月20日 | 2小时 | 会计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10月20日 | 2小时 | 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 | 100分 | 60分 | |
2019年10月20日 | 2小时 | 税法 | 100分 | 60分 |
2019年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时间已公布
综合阶段考试考生应当于2019年8月5-21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专业阶段考试考生应当于2019年9月23-30日、10月8-16日期间(每天8:00-20:00),登录网报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1.下载准考证前请先阅读“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应考人员考场须知” (考生请注意2014年新修订版考场守则延长了15分钟,规定考试开始30分钟后,应考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2.准考证为PDF格式文件,请用ADOBE READER(或通过搜索引擎搜索“ADOBE READER”下载)打开准考证并打印。
3.请不要使用迅雷等下载工具,直接使用IE下载。
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由财政部考办颁发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专业阶段考试合格的考生应当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专业阶段考试最后一科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取得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合格成绩者,由财政部考办颁发全科合格证。职业能力综合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成绩发布之日起45个工作日后到参加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考试报名地的地方考办领取全科合格证
全科合格证签署的日期应当与财政部考办下发的批复文件日期一致。
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 可以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申请注册为执业会员(即签字注册会计师):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3、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
4、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6、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取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 可以自行向取得全科合格证书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注册为非执业会员:
1、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
2、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3、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 政管理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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